天津大港经济开发区

 天津市大港经济开发区所依托的大港区占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面积的50%,是滨海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天津市东南部,于1979年11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土地面积1113.83平方公里,总人口43万,拥有丰富的自然及劳动力资源、是一个新兴卫星城市。区内驻有大港油田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发电厂、天津石化公司、中石化第四建设公司、中建六局一公司、华北油田油建二公司、天津联合化学有限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在建设的项目有总投资约为270亿元的100万吨乙烯、1000万吨炼油项目、总投资约为9200万美元的新加坡海水淡化项目、总投资约为103亿元的国华津能发电厂大港二站项目。经国家有关部门综合考评,获国家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区、全国文化先进区、全国环保模范城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先进区、天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区和国家卫生区七个称号。
天津市大港经济开发区作为大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于1992年7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是一个以举办中外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为主,内资企业并重,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并独具灵活措施的新兴经济发展区域。开发区规划面积11平方公里,经过十几年的滚动发展已初具规模,现有起步区、西区和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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