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放”致居民的一封信

2022-01-22 00:00

尊敬的居民朋友: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电商园管委会决定,在电商园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含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现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商园区域内禁止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二、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并举报。对生产、经营(含存储)烟花爆竹的,可向电商园管委会举报。对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在电商园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管委会联合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依法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要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群众遵守本通告。全园区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禁放烟花爆竹,带头移风易俗,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天津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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