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落户

2017-09-05 16:06

(一)人才引进落户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人才落户:

1、青年人才:35周岁以下具有中国国籍的社会人员,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即可申请人才落户;若夫妻双方均符合该引进条件,可同时办理落户手续,在天津有房产的,还可申请子女随迁。

2、高学历人才:在满足青年人才条件的基础上,若申请人已取得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享受青年人才同等政策。

3、专业技术人才:在满足青年人才条件的基础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享受青年人才同等政策。

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年龄亦可放宽到45周岁:

1、国家人事部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

3、其他各类高级专家

(二)积分落户

对已落户我园区企业的员工,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持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且在申报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不含补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自测分值达140分以上,我园区可协助企业办理员工落户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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